教师职称13个等级 教师职称13个等级评聘

教师职称评审程序有哪些

不管是哪个级别的职称参评都标准单人主动申报,没人会求你去评的。一般要预备毕业证书、身份证、继续教学证书、聘书、论文或技术小结、制作证书照片与填写《专业技术评审表》

单人将全部材料送交系列主管部门,系列主管部门对送交的原件、复印件进行初审,并验章。不符合参评的,现场向出介绍,并退还材料;标准补交相关材料的,也会向出提示;符合条件的,系列主管部门会将证书原件还向申报者,留下复印件被盖“系原件复印”与部门印章。

系列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会给人社局职改办报告,并标准其进行再审,再审通过后,职改办进行盖章确认。

组织专家评审

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公示后步骤

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公示后,一般有以下步骤:

审核确认:按规定公示无异议的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将评审结果按职称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证书发放:经审核确认获取教师职称的人员,可登录相关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学校聘用:学校(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资格的核准结果,按照省与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标准及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青岛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步骤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职称

1.范围:在我区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特殊教学学校,以及教研室、电化教学馆(站)与少年宫等校外教学机构中从事教育、教研工作,和用人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确立了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

2.条件: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应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测基本要求条件》((鲁人社发〔2016〕16号)附件1,2016年发布,已延长有效期)规定的条件。

(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

1.范围:在我区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学学校,以及教研室、电化教学馆(站)与少年宫等校外教学机构中从事实验技术工作,和用人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确定了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

2.条件: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测基本要求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4号附件2)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与主推程序

按照《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6号)等标准,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细化工作步骤,组织职称申报与主推。严格实行单人申报、单位审查、民主评议主推、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一)单人申报

申报人按照有关标准给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二)单位审核

1.申报单位负责审核验证申报信息与材料。严控申报范围,严把条件,组织论文、著作查重,查验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确保真正、准确、规范与完整。

2.申报单位按规定公示申报人员信息、政策咨询渠道与异议受理方法(申报单位和现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需要同步公示)。主推工作期间,应将申报人所有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供教职工查验。

(三)单位主推

1.申报单位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等级与工作需要,确定竞争主推人数,并组织公布述职、民推荐荐。

2.成立由专家与一线教师组成的主推委员会,对参与竞争主推人员进行全面评测,提出主推意见。

3.申报单位根据主推委员会的主推意见,集体研究确定主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逐级上报

1.申报人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的“职称申报系统”,按标准填写申报信息,提交材料。

2.经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无异议后,通过系统逐级集合上报到相应评审委员会账号。逐级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不符合标准、需要完善补充材料的情况应及时退回并注明原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从头提报。

3.经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申报人、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按标准在《评审表》、《概括表》中签署单人承诺、填写意见、签字盖章,报送至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五)评审权限

1.申报中小学正顶级教师与顶级教师、正顶级实验师与顶级实验师职称,由青岛市相应顶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青岛市教学局。

2.申报实验师职称,由青岛市相应中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青岛市教学局;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按照管理权限,由青岛市与各区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评审委员会分别组织,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分别设在青岛市教学局与各区市人社局、教体局。

3.申报初级职称,按照管理权限,由市直单位与各区市相应初级评审委员会分别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分别设在市直单位主管部门与各区市人社局、教体局。

(六)呈报渠道

1.各区市所属单位申报人员,其申报材料由区市教学、人社部门共同审查、呈报,逐级报送至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2.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其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现工作单位组织主推、呈报,逐级报送至相应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教师职称评定全新要求

教师评职称需要的条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等。

教师评职称需要的条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担任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园级行政职务1年以上的,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培训合格证书;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须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任教,担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等。

三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步骤

获取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教学教育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获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幼儿园)教学教育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申报二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取硕士学位。

2.获取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获取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履职满2年。

4.获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履职满3年。

(三)申报一级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取博士学位。

2.获取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2年。

3.获取大学本科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4年。

4.获取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4年。

5.获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履职满5年。

教师职称评审步骤

教师想要评定职称,则要先满足对应的工作年限以及学历,其次则是要符合不同级别的职称,所提出的其它标准。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将申请表向填写好,并预备相应的资料,方便评委进行核查。

经由核查以及公示之后,如果没有任何的问题,则能领取到相应的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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