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执行主体申请书模板 执行申请人主体变更

变更执行主体申请书是指申请人给法院提交的申请,请求变更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执行主体。在执行过程中,如果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主体和实际情况不符,或者需要变更执行对象等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给法院提交变更执行主体申请书,以获取法院的批准与执行。以下是有关于变更执行主体申请书的有关内容,欢迎我们阅读!

变更执行主体申请书1

申请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请求变更代县中小公司局为被执行人或追加被执行人,并和原企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事实与理由:申请人和原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于20__年11月4日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__)朔民终字第194号民事判决,裁定由原被申请人代县乡镇煤炭运销企业向付欠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费。申请人依法于20__年11月27日给朔城区人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

1、被申请人是代县乡镇煤炭运销企业股东出资__%,朔城区人民法院下达了(20__)朔城执字第2号执行裁定书。

2、20__年原被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签订承包合同,原被申请人一次性缴纳被申请人承包费七十五__万元。合同约定原被申请人不承担承包前的一切债务。(附承包合同书)

3、原被申请人在20__年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违规办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煤炭经营资格证》被山西省有关部门吊销,全部公章被代县中小公司局收回,企业随及被解散终止经营,自20__年营业执照未年检。(附件2)

4、被申请人利用原被申请人营业场所(铁路专运线)从头注册新的企业进行营运。鉴于上述理由证明,被申请人是原被申请人的主管部门又是开办单位,同时收取了承包费,存在着管理和被管理关系。所以变更被执行主体适用于《顶尖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81条之规定。(附件1)为了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及时执行,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性。顶尖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3关于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变更的,人民法院可裁定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之规定。

申请人特申请变更被申请人代县中小公司局为新的被执行主体,并负连带偿付责任。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_月_日

变更执行主体申请书2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事项:

将贵院业已受理的原申请执行人许__诉(被执行人姓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的执行主体变更为许A、许B、许C、许D。

事实和理由:

原申请执行人许__诉被执行人(名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人民法院已于(时间)作出例如:(20__)德城民初字第_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名字)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原申请执行人于(时间)给人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的原因,导致执行程序中止。执行程序中止期间,原申请执行人许__去逝。故原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并享有权利。

许A(系逝者之妻)、许B(系逝者之子)、许C(系逝者之子)、许D(系逝者之女)等四人为原申请执行人的合法继承人,依法享有原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所享有的债权。故给人民法院提出变更申请,望及时变更。

此致

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_月_日

变更执行主体申请书3

申请人:__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汉族,农民,住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汉族,农民,住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__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上列申请人因被继承人马声高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广德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____)广民初字第号)原告当事人马声高在诉讼过程中死亡而需要变更原告当事人。

申请理由:已由广德县人民法院受理的(____年)广民初字第号原告马声高和被告________、________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进行中,原告马声高死亡,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应有申请人作为继承人参加诉讼,故申请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以原告身份参加诉讼。

此致

___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变更执行主体申请书4

申请人:_______

住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

住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申请事由:

申请将原诉讼请求第一项:“判令被告付款原告医疗费9658.48元;误工费1447.2元;交通费11000.00元;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168.00元;营养费5000元;亲属处理医疗纠纷住宿费300.00元、误工费300.00元、交通费904.00元”。变更为:“判令被告付款原告医疗费13249.91元;误工费1447.2元;交通费11000.00元;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168.00元;营养费5000元;亲属处理医疗纠纷住宿费300.00元、误工费300.00元、交通费2145.0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其他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贵院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开庭,因申请人在起诉和开庭之间产生必备费用,所以申请人提出上述请求,敬请同意。

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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